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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本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案」受理申請至108年1月10日(星期四)止,請有意願者依限提出申請。

  • 新聞稿
  • 2018-12-25
  • 239
資訊內容


說明:



一、    本府為提昇運動水準,促進運動發展,鼓勵本市優秀運動選手為本市爭取榮譽,並協助其就業,特訂定「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



二、    績優選手現籍且最近十年內設籍臺南市(含原臺南縣市),且於98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參加賽事獲獎(詳細資格請參閱本要點第2條),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歷之國民,得提出就業輔導申請。



三、    輔導就業職缺以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之約聘(僱、用)人員、臨時人員及清潔隊員等人員為主,並以排除須具備特殊專長或限定相關科系之職缺為原則,詳請參閱本要點第3條。



四、    請有意願者於108年1月10日(星期四)前檢送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本處,核定結果另函通知,核定為A+級選手由本府專案安置,B級及C級選手配合本府108年第1次約聘(僱、用)、臨時人員集中公開甄試期程,以甄選方式辦理,詳請參閱要點第四條。



五、    檢附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



如有相關問題請詢問承辦人鄭嘉綺小姐,電話:06-2157691#204。


相關連結
附件下載 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申請表108.1.odt [ODT] 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 [PDF] 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申請表[PDF]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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