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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全國自即日起取消實聯制,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維持至111年5月31日

  • 訊息暨活動
  • 2022-04-27
  • 191
資訊內容 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7日表示,國內COVID-19疫情進入社區流行階段,本土疫情將持續升溫,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宣布即日(4月27日)起取消實聯制,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仍維持至111年5月31日,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並視疫情發展滾動式調整開放規定:
(一) 全程配戴口罩,但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二) 於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三) 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二、 請本市各公私立之室內外運動場館業者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體育處將不定期派員查核,如經查有未依規定辦理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移送衛生局裁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鍰,處罰確認一次者,應停止營業3日;累計兩次者,應停止營業7日;累計三次以上,應停止營業30日,敬請各業者配合遵守防疫規定。

三、 請民眾配合配戴口罩相關規定,未配合且勸導不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移送衛生局裁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之罰鍰。

四、教育部111年5月27日公告修正「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及111年4月25日「游泳池防疫管理指引」,提供地方主管機關、運動場館從業人員及民眾參考(公告消息網址:https://www.sa.gov.tw/News/NewsDetail?Type=1&id=3814&n=93 、https://www.sa.gov.tw/News/NewsDetail?Type=1&id=3752&n=93)。

五、如對上揭指引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8:00)逕洽教育部體育署:(02)87711516、(02)87711843、(02)87711881。

六、檢附111年5月1日起臺南市各運動場館開放情形一覽表、教育部體育署公告修正「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游泳池防疫管理指引」之來函及指引各1份供參(如附件) 。
相關連結 即日起取消實聯制,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維持至5月31日-相關連結(另開視窗)
附件下載 111年5月1日起臺南市各運動附件場館開放情形一覽表 [PDF] 111年5月27日臺教授體字第1110020210號函公文-修正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防疫管理指引 [PDF] 1110527-體育署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防疫管理指引定版 [PDF] 教育部111年4月25日臺教授體字第1110015994號函-修正游泳池指引 [PDF] 1110425-體育署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定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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