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臺南市議會第4屆第3次體育局業務報告回應稿
2024-05-10 / 123
臺南市議會第4屆第3次體育局業務報告 聚焦各項體育議題
體育局:持續優化場館 重視選手培訓及教練權益 期待臺南市體育蓬勃發展
臺南市議會今(10)日進行第4屆第3次定期會體育局業務報告及質詢議程,議員關心議題,體育局針對國際游泳池規劃、全民運動館進度、選手參賽補貼及專任運動教練員額及績優轉任綜合回應,後續將納入業務精進之參考。
有關國際泳池設置,依據體育署公布運動設施規範,國際標準游泳池規格為池總長50公尺,總寬度25公尺,深度最少2公尺,泳道共8至10道,另應設有電動計時裝置、標準出發台等規定。設置符合國際及全國賽事標準游泳池,除泳道設置外,仍須考量多元化的功能使用,如跳水、水上芭蕾、水球、蹼泳及水上救生等,以及觀眾席數量以利舉辦賽事。另外運動設施的設置也須評估游泳池設備維護、水電費、救生員配置等經營成本,需具市場財務可行,才能招商成功及永續經營。本局前已積極評估可能之土地,包括:高鐵特定區體育場用地及學校用地、安南區國產地、天馬電台等,惟上述土地取得均有相關限制與困難,本局將持續針對尚未開闢或閒置用地,針對各項因素審慎評估,積極爭取用地與工程經費。
有關全民運動館進度,為打造便民的運動環境,體育局於安南區、新營區、永康區、仁德區及南科區等規劃全民運動館興建計畫,目前安南區及新營區全民運動館均已開工,其餘3座均規劃設計中,預計於115年至116年陸續完工。同時為活化現有運動場館(地)使用效益,體育局積極與新市區遠東科技大學、南區臺南高商、以及歸仁區長榮大學設置全民運動中心,於撙節經費及活絡設施使用效益上與大專校院合作達到雙贏,透過設置及合作,營造全民便利的運動生活新空間。
有關針對外縣市參賽補助是否調整補助額度、補助場次、或改由體育局統一採購一節,經盤查各縣市參賽補助規定,本市經費額度業於4月8日提高交通及住宿補助額度,亦與其他縣市相當;另統一發包涉競賽場地地點、賽程天數以及參賽人數等不確定因素,仍建議保留經費予學校彈性運用,學校得視年度參賽需求以統包形式辦理。
有關增聘專任運動教練,本市現有專任運動教練共計有102名,體育局定期盤整各區域發展、訓練績效及銜續情形等指標滾動式檢討教練編制,亦針對教練考核制度研議調整,積極爭取員額擴編;現擬針對部分績效不佳員額予以不定期訪視,員額增聘亦將以約聘僱教練優先進用,視績效後調整為正式員額進用,規劃升遷途徑,俾利教練能夠安心衝刺於訓練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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