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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暨活動

【政治獻金捐贈規定】個人對同一位(組)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位(組)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2023-07-11 / 55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13年1月13日同日舉行投票,預料政治獻金捐贈及收受情形將日益熱絡。
又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從112年4月1日起可收受政治獻金;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則從112年5月20日起可收受政治獻金,收受截止日皆為11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