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返回首頁
  • 相關網站
  • 網站導覽
  • 字體

徵才公告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誠徵游泳池救生員2名,有意者請於113年6月24日前備妥相關文件至該校報名。

2024-06-07 / 105

一、須具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未曾有刑事案件不良紀錄者。
2.需持有經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或中華民國海軍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等單位其中之一檢定合格,並取得體育署頒發合格之救生員證,且證件尚在有效期限內者。(未能依規定繳交驗證者,取消僱用資格,不得異議。)
3.熟悉水上救生急救技巧。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工作內容:
(一)上課及開放時間內的救生安全維護。
(二)協助游泳館內的器材及整潔維護。
(三)協助監督學生打掃工作。
(四)按日填寫工作日誌。
(五)參與學校運動訓練、會議及相關校務活動。
(六)遵守學校相關規定及任務指派。
(七)參與各項體育研習、活動、訓練及任務指派。
(八)其他與教育、訓練、競賽、校務有關之交辦及應辦事項。
(九)每週上班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十)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114年是否繼續僱用,須視113考核結果與114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

三、機關地址:臺南市南區萬年路167號
(一)聯絡人:王組長
(二)聯絡電話:2963929
(三)電子郵件:daju1209@tn.edu.tw

四、檢具文件
(一)需檢附證件: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國民身份證影本。
3.合格救生員證件、相關專業證照。
4.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處下載)。
(二)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親送),請於徵才期間(至113年6月24日止)備齊上述資料(以郵戳為憑),寄至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臺南市南區萬年路167號)並請於信封上備註「游泳池救生員」。
(三) 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本校網站http://www.nnjh.tn.edu.tw/重要公告項下,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五、正取2名,備取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