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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選擇:
「115學年度中等學校足球聯賽11人制」高中男生組預賽賽程表及球隊注意事項,請依表訂時間及競賽規程之規定準時出賽
活動日期:2026-10-16~2026-12-21
旨揭賽事資訊説明如下:
一、活動日期及地點:
(一)CDEF組預賽第一階段:10月21日(星期三)至10月23日(星期五),假輔仁大學辦理。
(二)AB組預賽第一階段:11月4日(星期三)至11月7日(星期六),假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辦理。
(三)CDEF組擇優外卡:11月22日(星期二)至11月23日(星期三),假臺中市西屯足球場辦理。
(四)AB組預賽第二階段:11月24日(星期四)至11月27日(星期日),假臺中市西屯足球場辦理。
(五)外卡賽:12月18日(星期五)至12月21日(星期一),假國立宜蘭高級中學辦理。
二、比賽用球:Molten F5N4900 合成皮足球。
三、競賽規則:
(一)裁判檢查裝備後先發11位球員請勿離開球場,替補球員請勿進入球場內,如須拍攝全體成員之團體照,請於裁判檢查裝備前完成。
(二)球衣顏色配置(含襪子及替補球員背心)由大會編排,如穿著錯誤者請務必更換,更換之顏色須取得大會同意後方可出賽,如無法更換不得出場比賽。
四、出賽規定:
(一)參賽學校應於賽前30分鐘由教練提交球員名單。
(二)參賽學校球員資格查驗相關規定:
1、各階段賽事第一場出賽前,所有報名球員皆應攜帶已完成競賽日期該學期註冊戳章之學生證正本或其它經大會認可之學籍文件交由大會審查,相關文件不符規定之球員,無法於該場登錄,至補正後方得登錄及出賽。
2、各階段除第一場次交由大會審查外,其餘場次仍應攜帶已完成該學期註冊戳章之學生證正本或其它經大會認可之學籍文件以備查驗,查驗時如有相關文件不符規定之球員,取消該球員該場出賽資格。
3、學生證補充說明:學生證遺失或學生證無註冊戳章欄位時,應攜帶依競賽日期註明第一學期或第二學期之在學證明正本(需加蓋教務處戳章或註冊組承辦人員職章),且附上有照片之法定證件(例:身分證、健保卡、汽、機車駕照、護照、居留證),經查驗後方得出賽。
4、學生證等相關資料審查完成後,參賽學校應主動領回學生證、在學證明等相關證件,並請於當場核對,若無當場領回,大會不負保管之責。
五、參賽球隊職隊員於比賽期間,嚴禁於比賽場地內吸煙、嚼檳榔、喝酒及其他造成負面教育之不當行為。
六、響應減塑政策,本會於賽事現場提供桶裝水,請參賽學校自行攜帶水壺。
七、依運動部114年10月27日運競(七)字第1140350507A號函說明二「學生運動聯賽蘊涵教育意義,對於涉有性平、兒少及其他不法事件人員參與學生運動聯賽,一向堅持零容忍立場;近期更有少數帶隊教練於比賽現場有罰站、言語辱罵等行為,為能共同維護各級學生運動聯賽的友善環境,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各級學生運動聯賽之帶隊教練及賽事相關人員,不得聘用涉及性別平等爭議事件(包含紀律審議程序中)、涉及兒少或其他不法事件並有明確具體事實人員。
(二)帶隊教練及隊職員在賽事現場之訓練及指導方式,不得因權力不對等而有不當管教、體罰、霸凌等争議,避免遭截圖、拍照、錄影、直播對外傳播,衍生輿論爭議,傷害學生運動聯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