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獎助金
有關本市112年體育獎助金複審結果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2023-11-09 / 3971
一、112年體育獎助金審查結果詳如附件,請審查通過者於12月1日(星期五)前檢送相關資料至本局,俾利辦理後續核撥事宜。 二、本案經費來源為112年預算,因年底將至,預算無法保留,故請各單位務必於期限前將相關文件送達本局,逾期不候。 三、有關本次複審,修正部分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一)中華民國112年阿猴盃全國跆拳道錦標賽係由屏東縣政府主辦,依據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附表備註第4點全國錦標賽指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及其所輔導之全國單項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主辦,競賽規程有教育部體育署核准字號 之全國性錦標賽,故此賽事不符合申請資格。 (二)國武術項目中,國術修正以全國錦標賽-全民運動會競賽項目金額核發,武術項目修正以全國錦標賽-全民運動會競賽項目金額核發,賽會依年齡分級(組)者,皆依名次核發獎助金額二分之一。 三、繳件資料說明如下: (一)申請單位為學校者,獎金由學校統一代收代發,請開立學校領據(市屬學校無須檢附)、印領清冊、收支清單。 (二)申請單位為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者,請檢送掣據、用印後印領清冊至本局。 (三)申請單位為民間團體者,請填具團體收據、印領清冊,連同存摺封面影本送至本局。 (四)申請單位為個人者,由該員依本局提供收據格式填妥,連同存摺封面影本送至本局。 四、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承辦人 陳宣雯小姐 06-2157691 分機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