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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臺南市體育獎助金複審結果核定名冊,請查照。
-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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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內容 |
一、本市108年體育獎助金複審結果詳如附件清冊。 二、有關審查通過人員撥款方式,說明如下: 1.由學校申請送件者,請各校依體育獎助金核定名冊及總計金額,檢附領據(抬頭:臺南市體育處)及印領清冊逕送本處辦理撥款事宜。 2.由本市體育總會所屬單項委員會送件申請者,請社團法人體育總會檢附領據(抬頭:臺南市體育處)及印領清冊逕送本處辦理撥款事宜。 3.由協會或其它體育團體組織送件申請者,請檢附領據及印領清冊逕送本處辦理撥款事宜。 4.由個人送件申請者,請填寫收據(如附件,浮貼個人撥款帳號存摺影本),逕送本處辦理撥款事宜。 三、檢附學校、民間團體印領清冊、個人收據共3份,請依規定格式填具後,至遲於本年(108年)11月29日下午5時前送本處辦理請款事宜(包裝信封封面請註明「申請體育獎助金」),逾期未送件者,視為放棄請領獎助金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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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載 | 108年體育獎助金複審總名冊(公告).ods [ODS] 印領清冊-民間團體-108年體育獎助金.ods [ODS] 印領清冊-學校-108年體育獎助金.ods [ODS] 個人收據-108年體育獎助金.odt [OD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