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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份,請查照。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業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111年4月1日起已停止服務。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兼顧COVID-19檢驗準確度及降低民眾負擔,有條件開放自費核酸檢驗指定機構增列核酸池化(pooling)方式檢驗,並修訂「開放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
修正本處111年4月22日南市體處全字第1110546639號函有關健身房「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如說明。
教育部公告修正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並自即日起生效。
教育部體育署健身房「強化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相關Q&A(111.5.27更新)
新營體育場健身房與南區極限運動場自4月19日關閉至4月21日,4月22日恢復開放。
修正「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各1份,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指引,自111年1月9日至1月24日,於室內外運動場館運動時,恢復為須佩戴口罩。
臺南市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含游泳池)第一線從 業人員(教練、救生員、防護員)因應COVID- 19防疫措施之服務條件及場館自主檢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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